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应)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佐证。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11月1日12:00前进行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参考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周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预计2024年12月中上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目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相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本次面试仅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cqtbi.edu.cn、www.cqou.edu.cn。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四)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科 023-6866487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五)如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时间或地点有调整的和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进入面试、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事宜,学校将及时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将不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