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郑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招聘高中教师笔试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按照《2024年新郑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7月1日至7月4日,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进行了资格审核、结构问答及面试等环节。依据上级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最新要求,结合本次高中校园招聘报名情况,为保证此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经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二、招聘人数
高中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物理10人、化学7人、生物2人、政治2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2人,9个专业共40人。
三、笔试人员范围及报名
1.笔试人员范围
按照《郑州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工作规程》(郑人社〔2015〕33号),本次高中招聘各学科报名人数均超过1:3,无需核减岗位。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招聘点报名并通过结构化问答、入围试讲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笔试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不在此范围的考生报名,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2.报名方式
以上人员于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xzszp2024.campustest.cn/),实名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信息审核
考生报名笔试后,招聘组织部门根据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考生报名后1日内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质量进行查验,并在报名后24小时内给出审核意见。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未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再次修改并提交审核。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技术咨询电话:15333811102
技术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
本次笔试和面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加分及优先录用政策
1.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2015年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优先录用政策(促进文明行为)
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以上两项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当天到指定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及优先录用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以上人员情况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公示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其中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两个招聘点的面试成绩(现场已公示)采取加权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九、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原公告《2024年新郑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执行。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63206122
监督电话:0371—62696569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