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简章
一、学院背景
学院位于山东省昌邑市,北靠渤海,东临潍河,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等“五区”叠加的山东半岛和山东内陆联接的咽喉地带,济青高铁、潍莱高铁、潍烟高铁、济青高速、潍莱高速、荣乌高速从昌邑南北穿过,交通非常便利,产业经济发达,具备了立足潍坊、辐射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地域优势。
昌邑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古称鄑邑、都昌,秦朝设县,宋朝定名,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建县沿革史,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昌邑资源丰富、特色突出。海岸线长59.6公里,海域面积681.7平方公里,原盐、溴素年产量分别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四分之一,铁矿石、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蕴藏丰富,昌邑梭子蟹、昌邑大姜等特色物产丰饶,柳疃丝绸、古河毛笔等特色文化商品畅销国内外。
二、招聘专业
(一)专业方向
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教科研工作所需专业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见《2024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实施。
(二)聘用高层次人才管理和评价
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基础研究在事业单位、项目创新在高校、成果转化在企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身体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的专业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者;
2.具有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3.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及以上称号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三)具有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山东省级及以上技术技能人才年龄须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者年龄需在40周岁以内(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四)招聘人数:6人;
(五)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询、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至邮箱wfhgzrsc@163.com,并电话确认(王老师:178620723090536-7323888);
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含免冠彩色电子照)。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相关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2)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术技能人才证明材料。
5.能反映个人成就的标志性成果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询
聘请资深专家建立面询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科研素养、履职能力等面询打分。
面询结束后,根据面询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并及时反馈结果,面询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询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询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询、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一律执行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标准,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聘用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到相关等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五、激励政策
1.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落实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2.薪酬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当地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3.发展支持。对引进的人才组建专业团队,支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323888。
附件_1.2024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doc
2.2024年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