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强化德昌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优化德昌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德昌教师岗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20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lsdc.gov.cn/,登录路径: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德昌县2024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24年12月20日,户籍为四川省范围内,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20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5年7月3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0名,具体情况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没有形成差额的岗位,该岗位招聘名额取消或进行调整。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现场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近期红底同版2寸标准照2张;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2025年毕业生提供加盖学生就业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
④2025年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个人自荐材料及个人各类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 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 缴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及985、211院校毕业的本科学历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其余全日制本科学历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当天缴费(收现金)。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含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经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每个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原则上当报名人数低于考聘名额5倍以下时,考核方式直接进入面试(若不需笔试的,将笔试考务费如数退还考生本人);报名人数达到考聘名额5倍及以上时,考核聘用方式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及985、211院校毕业的本科学历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所有学科面试考核采用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模拟课堂考核的内容: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二)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三)考核具体事宜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以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成绩公示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等相关事宜在笔试结束次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次日内公布。公布网站为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并列的再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5.签约选岗
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公布后,拟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德昌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补充协议书》,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履约的,按《协议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若签约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签约工作。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县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0834-5286565、 0834-5282338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689810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6899110
附件:德昌县2024年下半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