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17年上半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区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共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于1992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全国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位于珠海市主城区北部,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30公里。主园区所在的唐家湾镇有近700年的历史,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苏兆征、唐廷枢、唐绍仪、唐国安、唐雪卿、唐涤生、古元等众多历史文化名人。
唐家湾拥有良好的生态资源:西倚青葱翠绿的凤凰山麓,东临浩瀚的南中国海;十几公里长的海岸线蜿蜒而上,山色水影交融;淇澳岛是著名的生态岛和旅游度假胜地。区内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区内有近10条公交线与主城区的香洲、拱北、吉大、新香洲相联,交通、出行非常便利。详情请登录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作进一步了解。
辖区内的珠海市金鼎中学、珠海市唐家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高新区唐家小学、珠海市唐国安纪念学校、珠海市兆征纪念学校、高新区礼和小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均为珠海高新区管委会所属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各岗位招聘人数见《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及资历要求见附件1。
年龄、连续任教年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月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快递材料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快递材料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快递到“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收件人:陈小姐,邮政编码:519085,联系电话:0756-3629320。收取快递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7:30。
(2)现场报名:持报名所需材料到上述地点报名(市内可乘坐3、3A、10、10A、66、68、70、K1、K2、K3等公共汽车到“南方软件园”站下车),受理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20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所需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大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及在岗证明(由现任教的中小学开具〈样式见附件3〉);⑤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③类材料须同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⑴本次招聘对所学专业、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资格人数的比例等不作限制;⑵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故快递报名的考生,③类材料一律要求复印件;⑶现场报名的,于现场查验证书原件。快递材料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查验证书原件;⑷《准考证》是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⑸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网址见上)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理论与课堂实践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教态仪表等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一是复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二是对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体检:体检医院为珠海市三甲医院,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投诉电话:0756-3629826。
(二)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三)所有聘用的教师,统一由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局)在全区的公办中小学内调配。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⑴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⑵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⑶放弃聘用资格的;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⑸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⑹出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17年上半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 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 在岗证明(样式).doc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