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地点定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备注: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面试初定2017年12月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报考体育、美术、音乐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当场评分、统计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说明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报名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电话:0756-5550732
附件: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