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充实香洲区教师队伍,我区分别在西北、华中、华南设立考点,公开招聘12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2.2016、2017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全区共招聘12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自2017年12月21日09:00时起,考生可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8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7:00时,届时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报名表》。
每名考生限报西北、华中、华南考点中的一个岗位。
2.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现场确认人数比例低于1:3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综合成绩。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表》提交成功后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需携带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进行现场确认。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比例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华中03、04、10、11岗位;华南03、06、07、08岗位,按y=5x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余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核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
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y值,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华南08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⑤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学位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⑩代课合同书(2008年9月至今连续);
⑪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⑫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
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⑦⑩⑪⑫项。
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对象须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审档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体检工作开始前审阅入围体检人员档案,如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三、时间、地点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0,香洲区委组织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5楼,邮编:519000。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4.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5.不服从组织调配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附件:1、2018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西北、华中、华南考点).xls
2. 香洲教育宣传片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