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B类)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围绕“珠海西部生态中心城区”的目标定位,坚持加快发挥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立体化交通枢纽、加快打造宜居宜业新城、努力夯实基层治理的“四大重点工作”发展思路,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薪酬待遇
区内公办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被聘用者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小学,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的教师如果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还可享受对应的优惠待遇,详见《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B类)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3)。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云平台(http://y.jwjy.net)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自2018年3月22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18年4月5日下午17:0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请留意笔试公告)。
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请可能递补人员做好现场资格审核的准备工作。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4,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6)各类获奖证书。
另,应聘人员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七、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77、7263395,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6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报名网址(http://59.38.32.189:8086/)。
附件1:《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doc
附件2:《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金湾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B类)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4: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