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层工作经历及起始时间如何界定等问题,详见《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
(7)A类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B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8)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打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3.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A类岗位考生进入笔试环节;B类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或考察环节。
参加A类岗位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及B类岗位人员名单及《面试须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当天23: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公布(未获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三)考试
考试类别分别为:A类采取“笔试+面试”方式,B类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B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A类考生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招聘人数≤2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www.zhhiz.cn)上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3月2日,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笔试”成绩顺序,按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否则对其增加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公布。
2.B类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2019年3月中上旬,地点: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召开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集体见面会,与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其他人员签订《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签约资格。所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可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生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及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双方互不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862、7268959、7228581;联系人:陈老师、向老师、凌老师。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648(区组织人事部门),0756-7718656(区纪检监察部门)。
(三)F2类考生的受聘者,由我区视区内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进行聘用(按现有高栏港区有关岗位聘用政策执行),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应聘人员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报到手续者;3.不服从区教育主管部门调配者;4.弄虚作假者;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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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