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教育局发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工作通知
今日,象山教育局发布通知,对2020年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对象
按公告要求经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者。
二、考试地点
第一考点:浙江省象山县丹城中学(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1239号)3号、4号教学楼;
第二考点: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象山县丹阳路1249号)2号教学楼;
第三考点: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象山县丹阳路1249号)3号教学楼。
三、考试时间
2020年6月6日上午9:00—11:00。
四、其他
1.考生于6日早上7:50开始分段错时入考点(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请各应聘者在2020年6月3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上午9:30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
4.请各应聘者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二者缺一不可。
5.准考证号由11位数字组成,第一至四位为年份,第五为考点,第六、七位为招聘岗位编号,第八、九位为考场号,第十、十一位为座位号。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6.应考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措
1.考生进入考点前需主动出示“甬行码”或“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问询,只有绿码方能进入。体温连续三次测量超过37.3℃以上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按报考岗位错时、分批、有序进行进场,不聚集聊天,进考点要求间隔1米以上。提倡考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做好自我防护。
3.考生在考前登录象山县教育信息网或“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2020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考生健康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在考试当天进考点前上交考务工作人员。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从湖北省(含武汉)、“四省七市”(吉林省舒兰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返浙人员,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疫情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防疫规定执行)。
4.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请自行备齐一次性医用口罩。
联系电话:0574-65722642、65768781、65732890
六、考场规则
1.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核对《考生诚信承诺单》各个栏目并在相应位置签名,然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计算器、电子词典、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考试期间,发现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至考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3.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4.考试开始前或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5.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主观题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不得在答题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6.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
8.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9.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经监考人员在应试人员准考证相应收卷栏目处签名,全场收齐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10.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