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和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和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20年6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认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海曙区丰柏街21号),请从通途路边上1号门进入。
(三)所需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1)一式一份;
(2)身份证、生源或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就学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按户籍报名的考生提供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一寸近照1张,并事先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就业协议书;
(6)现在读学生证;
(7)院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代表性荣誉证书。
2.社会人员
(1)《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1)一式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一寸近照1张,并事先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4)毕业(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的提供);
(7)各项获奖荣誉证书(需要的提供);
(8)社会人员任教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公告》附件2);
(9)劳动合同;
(10)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备注:
①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②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④上述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所需材料”清单,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核通过证明”;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现场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4.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者,报名无效。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初,具体笔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海曙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海曙区教育局官方微信“海曙教育发布”上《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内容。届时,请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措施
1.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须于参加现场确认前1天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健康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并于现场确认当天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内有从湖北省、吉林省吉林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还需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2.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进入确认现场,主动出示第二代身份证、“甬行码”或“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体温连续3次测量超过37.3℃以上,有发热、咳嗽呼吸道症状,黄码、红码,未能提供《申报表》人员不得进入确认现场。
3.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请自觉服从确认现场疫情防控安排,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现场确认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聚集聊天,在排队提交报名材料时要求间隔1米以上,现场确认结束后立即离开确认现场。
4.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身体异常状况的,须提前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现场确认时随带检测证明备查。对于应聘人员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附件: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