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人才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奋力投入‘一极两带’,建设生态长寿经济强县”战略,集聚一批优秀专业人才,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及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别紧缺的医卫类和部分教育类专业放宽至全日制二本学历。
二、引进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58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0年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0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普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本公告中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专科直接考取的研究生和通过定向委培考取的研究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是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在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行政中心5楼),应聘人员须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22日上午8:00至2020年7月14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近期1寸免冠照片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myxwrcb@163.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专业可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进行指导。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了引进计划人数则进行面试。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5.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麻阳苗族自治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应退回按不满服务年限折算的住房补贴。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按1:1比例承担。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附件4)。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医疗服务。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mayang.gov.cn)、麻阳新闻网(http://www.mayangnews.com)、“微麻阳”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本公告中“双一流”大学名单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5.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如有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省外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其中来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返麻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麻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和考试;境外来麻返麻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麻阳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5827015。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45-5829086
监督电话:0745-12380
附件: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