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招聘公告
根据宅梧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发展的需要,2020年扩大幼儿园规模,为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现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5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合同聘任管理,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办园质量的提高,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幼儿园人事管理机制。
二、聘任原则: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副园长1人,教师5人,保育员5人,保健医生1人,门卫1人,后勤2人。
四、基本条件:
(一)副园长的基本条件(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持有园长上岗培训证;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5、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二)教师的基本条件(5人)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40周岁以下,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
4、团队意识强,能够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保育员的基本条件(5人)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有保育员证优先考虑;
4、团队意识强,能配合主班、配班老师做好孩子在园的一日生活及内勤工作。
(四)保健医生的基本条件(1人)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持有护士证或医师证,熟悉幼儿保健、卫生防疫等常规管理工作;
4、有相关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门卫、后勤的基本条件(3人)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门卫持保安证优先考虑。
五、应聘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基本情况。
六、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负责交纳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的五险中单位应承担部分,并享受宅梧镇宅梧幼儿园在职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至7月中旬(通过小程序填报)
2、面试:7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电话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个人档案及与应聘有关的专业证书。
3、资格审查:由考核小组成员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按招聘的基本条件确定符合条件者。
八、签订聘用合同:
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
九、咨询电话:0750-8269899、8269898
地址: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
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