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域外优秀教师和梅河口籍教师回梅河口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打造全省一流,辐射带动周边的区域教育中心,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域外梅河口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梅工作实施办法》、《梅河口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和《梅河口市吸引域外优秀教师来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实施方案》的精神,招聘域外优秀人才和梅河口籍教师来梅返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数量
根据我市中小学岗位空编缺员情况,为我市教育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市朝鲜族中学预留60个空余编制,用于选聘引进域外名教师、优秀教师和梅河口籍教师返梅到我市任教。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梅河口市引进域外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工作敬业,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到2020年8月,公办学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关于引进域外优秀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具有统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历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历。
1.市州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市州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3.市州级优秀教师。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给予购房补贴20万元;其中入职第一年首付8万元,满6年后兑现其余12万元。聘用后即在本人原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上浮一级工资。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具有统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历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历。
1.省特级教师或长白山名师;
2.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4.省级优秀教师。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一次性给予教育园区内不低于11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后,办理全部产权。聘用后即在本人原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上浮两级工资。
四、关于梅河口籍教师返梅的条件及待遇
(一)户籍及工作年限。申请返梅教师本人、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有一方为梅河口市户籍的,户籍2020年6月30日之前为梅河口市,目前仍是梅河口市户籍的。
(二)学历及年龄。具有统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4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
(三)同等待遇。符合第三条“关于引进域外优秀人才的条件及待遇”的梅河口籍教师,与引进域外优秀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五、聘用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31日,域外或梅河口籍公办中小学教师本人,从网上下载手工填写附件2《2020年域外回梅河口市申报XXX学校任教申请表》(粘贴近6个月内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骨干教师证和相关奖励证书等,以及申请表到市教育局现场报名。
2.面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面试考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照报考科目进行分组,在同一组内抽取试讲顺序号。10分钟时间准备试讲内容。
(2)考生试讲完毕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3.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加试的方式另行确定),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4.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到拟聘用教师原学校进行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0435—4223522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域外优秀教师和梅河口籍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域外回梅申报XXX学校任教申请表.xls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