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下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奉党办〔2018〕25号文件精神奉化区教育局各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身体健康,形象端正,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等各项条件。
三、招聘职位名称、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6日16:00。逾时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对应岗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见附件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纸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加贴一寸近照),要求内容详实签名确认。
(2)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有优先考虑条件者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荣誉证书。
(3)每人只限报一所学校一个职位,相应材料上交到对应学校。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二)招聘方式
(1)各单位食堂人员等后勤岗位采用面谈形式录用,录用后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
(2)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辅助岗位由各单位进行结构化面试,幼儿园教师进行技能测试,按面试成绩(面试分值为1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教师资格证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聘用
1.根据甬团联〔2019〕54号文件要求,用工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表格)上报教育局,汇总后报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待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体检不合格的。
2.政审对象放弃政审资格或政审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4.教育局各下属单位有空岗的可调节递补。
五、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各招聘学校负责解释,教育局联系电话:88681560(工作时间开放),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附件,监督电话:88523822。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