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为满足幼儿园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2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户籍要求:浙江户籍,以2021年2月25日(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1991年2月25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两者符合其一即可
(1)2021届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阳人才网、东阳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起至2021年3月3日17:00止。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东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新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簿;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4)往届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电子免冠证件照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457952375@qq.com,邮件以“姓名+应届或往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3月5日早上8:30--10:30。
2.地点:东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东阳市关山路39号,联系电话:0579—89300024)。
3.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作放弃处理,不再受理。资格复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通过审核人员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组织: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项目:考试以“笔试+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见考试说明。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和试讲的入围对象,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当场公布,公布后进行技能测试+试讲环节,考试时间为一整天。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画画+弹唱+特长展示。合格分70分。
①:画画(40分):为儿歌配插图。儿歌内容选自《教师资料手册语言》,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时间30分钟。
②:弹唱(30分):内容选自《童心如歌》幼儿园实用音乐教材,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准备2分钟,弹唱1分钟。
③:特长展示(30分):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试讲说明(满分100分):试讲内容由评委组现场临时抽签或指定产生,考生备课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内容选自《幼儿园体验式学习与发展课程教师用书》教材大班上。合格分70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30%+技能测试×35%+试讲×35%,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有一门低于70分者(满分100分)不入围体检。
4.本次考试成绩只限本次招聘聘用时有效。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学校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入围体检、考察。最后一名总分相同人员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当试讲成绩也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若技能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拟录用。
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21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东阳人才网》。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见附件2。
3.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1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见附件2。
5.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6.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有关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7.本公告有关专业、学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商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