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1〕19号)和樊城区《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批复》(樊机编〔2020〕23号)文件,樊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环节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同网同时进行,笔试后续工作安排按本公告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1)报考樊城区区直机关幼儿园、樊东教工幼儿园、樊西教工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艺术幼儿园、春园幼儿园、三原幼儿园、商务第一幼儿园、商务第二幼儿园、商务第三幼儿园、方圆华庭幼儿园等1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子岗位编码060601)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2)报考樊城区龙头中心幼儿园、五板桥幼儿园、朱坡中心幼儿园等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子岗位编码060602)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2.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4.教师资格证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取得考试类别为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方式、时间等安排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报名时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科目、时间。请仔细查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
(二)笔试地点。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要求为准。
(三)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为准。
(四)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个人成绩,登录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成绩。符合“三支一扶”(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按照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办理。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开始前,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资格复审完成后,区教育局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花名册及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汇总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等资料。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获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一定不要有假设关系的证明)等资料。
4.港、澳、台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
(四)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开始前,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请登陆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查询《面试公告》。
七、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方法与湖北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方法一致。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综合成绩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发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选岗及公示。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岗位,组织选岗。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核、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招聘的是紧缺专业,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核准,并依据本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时由用人单位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向区人社局申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区人社局根据招聘结果,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考试收费
笔试考试收费按照全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统一标准由考生自行缴费;面试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10-3818443(樊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1年度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樊城区人社局樊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