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至2003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15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可通过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bai.gov.cn)查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邮箱及咨询电话
(1)时间:2021年5月26日8:30至5月28日17: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邮箱:
县教育局:cbxjyjrlk@126.com
联系电话:0439-8223474
3.报名费用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要求
(1)考生须认真填写《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父母、配偶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扫描件(PDF格式)、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等有关材料发送电子邮箱(报名考生请将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局综合管理张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8:30至6月2日17:00。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6.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7.发放《准考证》
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聘考试
1.本次考试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20的,需要进行初试筛选(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初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于2021年6月3日8:30至17:00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原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审验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或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征兵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2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专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成绩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1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七)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长白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白朝鲜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ba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报名仲裁电话:0439-8258185,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六、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
2.《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