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主要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长白籍(包括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企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子女)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6月3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招聘岗位中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其中报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朝鲜族中学的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校教师岗位的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2日8:30至6月14日17:00。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长白朝鲜族自治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父母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扫描件(PDF格式)、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等有关材料发送电子邮箱。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考察阶段提供。
2.报名邮箱
cbxjyjrlk@126.com
3.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439—8223474。
4.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8258185。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00至6月15日17:00。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二)招聘考试
1.初试筛选(笔试)
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20的,需要进行初试筛选(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直接进入面试。初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等材料,报名时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2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专业能力和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的考试成绩将在长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0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到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聘用合同为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政策待遇
此次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可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享受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吉林省人才政策18条)和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办发〔2016〕2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引进)信息在长白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changbai.gov.cn)发布。
八、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相应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长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附件:
1.《长白朝鲜族自治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长白朝鲜族自治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