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顺昌县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组织参加南平市首届“才聚武夷”人才活动月暨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活动的通知》(南人函〔2021〕95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力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7〕41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教师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 顺昌县中小学教师 64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顺昌县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国家、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名师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2届(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8.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生活津贴。国内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博士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服务期满5年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并分别给予每月本科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十年。引进国家、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分别奖励30万、20万、10万元。(具体以顺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为准)。
3.住房保障。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到南平事业单位工作,分别奖励60 m²和80m²以内的人才房(或30万元和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南平工作,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满3年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具体详见《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五、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可在招聘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在现场填写《2021年顺昌县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报名表》,或下载填写《2021年顺昌县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cxjyzp@163.com,并致电0599--7830715廖老师确认(正常上班时间)。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面试。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
3.协议签订。面试工作结束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同一学科面试未被录用,但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现场报名、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非应届毕业生面试通过后,将安排复核、体检、考察事宜。2022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7830715
具体岗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