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通告
花都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地处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北部,广东广州市北部,东接从化区,南接白云区,西连佛山市三水区、南海区,北邻清远市清城区,有广州市“北大门”、“后花园”以及“中国皮具之都”等美称。全区总面积970.0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60多万人。花都区水、陆、空交通方便,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纵贯全境,京港澳高速、广清高速、机场高速、大广高速、广州西二环、肇花高速和花莞高速等共同构成花都境内南北和东西走向高速公路网。东部流溪河、西部的巴江河南汇珠江,船只直航港澳。位于花都区和白云区交界处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国内三大空中交通枢纽之一。2021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排行榜(全国百强区)第58名。
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水、陆、空交通,为花都发展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正在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发展机遇,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空铁融合发展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提升“国际空铁枢纽、高端智造基地、创新活力都会、绿色宜居花都”建设水平,打造成枢纽型绿色发展示范区,力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遵循人才成长和教育发展规律,以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迅速壮大。目前有全国道德模范1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各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特级教师24人,正高级教师27人,南粤优秀教师47人,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110余人,省市级骨干教师500余人。
为促进花都学前教育优质发展,2019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与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达成合作办学协议,组建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集团。为更好发挥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在学前教育领域的专业引领作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3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学前教育编制教师3名(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岗位由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安排。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非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港澳籍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职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职位表的要求为准。报考者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招聘职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及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电子邮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签约人选、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止。
2.报名邮箱:gzysrs@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
(3)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4)如在境外学习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相关证件、证书可以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职位名称”(例如:张三-研究生-华南师范大学-音乐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的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报名须知: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材料以邮件阅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以电话联系和短信发送的方式告知,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三个环节。
1.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2022年6月4日上午9:00。
(2)地点: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花都幼儿园三园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娇东街1号之十)。
综合素质评估以小组讨论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果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1:10的,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时间:2022年6月5日上午9:00。
(2)地点: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3)面试的形式:采用个人说课、面谈和问答的形式。面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及幼儿园管理等热点问题。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3.笔试
(1)时间:2022年6月5日下午16:00。
(2)地点: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确定拟签约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人选;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为拟签约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2022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有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有关防控通告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工作。
2.根据广东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次密切接触者;③未按照我省、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的;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并打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4.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二)其他要求
1.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关于各招聘职位的相关报名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电话:020-38466579或020-36898754进行咨询。监督电话:020-36892602。
6.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xls
附件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