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新发展目标的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简介及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区秀全中学数学教师2名,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政策研究人员1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2023年毕业生或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
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例按报名首日为12月28日计算,本科生年龄要求199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1987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中学教师职位的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表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6.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凡需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的(详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证明(如有)、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并严格按《报考人员资料目录》(附件5)的顺序把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并发送到报名邮箱。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4日下午17:00前发送报名材料到邮箱hdjyjszp@163.com进行报名。
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学段学科教师”(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中学数学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9:30-12: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区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附件5。
3.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时间:2024年1月7日10:00-12: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高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测试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政策研究人员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高中教师职位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育政策研究人员职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果三项成绩完全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布。
五、体检和签约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统筹安排,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0-36898754,请在工作日的9:30—11:30、14:30—17:00,进行咨询。投诉电话:020-36892602。
附件:
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6: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名册表.xls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