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24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考核公告
为做好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金昌市教育局、中共金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金昌市财政局、金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金昌市2024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定向培养的2024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26名。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9日,金昌开放大学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金昌市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配合,统一开展考核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在考察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3:00-5:30。
地点:金昌市教育局一楼党员活动室。
考核对象根据《公告》要求,填写《金昌市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考核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核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的考核对象需加试5分钟的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考核对象最终考核成绩,划定面试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考核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三)签订协议。根据考核对象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协议时因考核对象主动放弃签约岗位的,视为违约,不再单独安排就业岗位。签订协议时因考核成绩并列需择岗的考核人员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单位。
(四)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拟聘用对象单位及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由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中重点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方式包括审核拟聘用对象人事档案、查询信用报告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协议。
(五)备案聘用。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学校拟聘用省属公费师范生公示和备案聘用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县区学校拟聘用省属公费师范生公示和备案聘用工作。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昌市教育局张老师0935-8216891、186-0945-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