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高中编制教师通告
花都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地处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北部,广东广州市北部,东接从化区,南接白云区,西连佛山市三水区、南海区,北邻清远市清城区,有广州市“北大门”、“后花园”以及“中国皮具之都”等美称。全区总面积970.0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60多万人。花都区水、陆、空交通便捷,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纵贯全境,京港澳高速、广清高速、机场高速、大广高速、广州西二环、肇花高速和花莞高速等共同构成花都境内南北和东西走向高速公路网。东部流溪河、西部的巴江河南汇珠江,船只直航港澳。位于花都区和白云区交界处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国内三大空中交通枢纽之一。2021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排行榜(全国百强区)第58名。
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水、陆、空交通,为花都发展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正在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发展机遇,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空铁融合发展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提升“国际空铁枢纽、高端智造基地、创新活力都会、绿色宜居花都”建设水平,打造成枢纽型绿色发展示范区,力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新发展目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高中编制内教师34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高中教师34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高中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非2022年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职位。
(二)基本条件
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高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要求: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或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87分以上成绩单证明。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等相关等级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7.2022年毕业生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13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hdgzzp2022/,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通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通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4)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考前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至14日15:00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前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报考记录--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15日10:00起开始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2年8月17日;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综合成绩。
(五)面试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现场告知。
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试教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20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六)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国家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及素养等内容。笔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审核,考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则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靠前。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2022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有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有关防控通告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工作。
2.根据广东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次密切接触者;③未按照我省、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的;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3.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二)其他要求
1.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上”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关于各招聘职位的相关报名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监督电话:020-36892602。
6.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高中编制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xls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