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新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3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职位表(第五次)》(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职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招聘职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3.具有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次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和职位E003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5.2022年毕业生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及电子邮件审阅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
(2)毕业证、学位证;
(3)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4)如在境外学习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相关证件、证书可以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职位名称”(例如:张三-研究生-华南师范大学-语文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的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以邮件阅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联系和短信发送的方式告知,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评估、教学技能测试、笔试三个环节。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如果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低于1:5的,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二)教学技能测试
1.时间:2022年7月18日下午14:30—18:00。
2.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三)笔试
1.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具体以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中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及学科知识等。
五、确定签约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人选;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为签约人选,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应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有关防控通告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工作。
2.根据广东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次密切接触者;③未按照我省、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的;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并打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第五次)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4.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二)其他要求
1.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监督电话:020-36892602;
6.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第五次)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xls
附件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第五次)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