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区位优越,濒临南海,是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陆桥相连的城市。珠海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有“浪漫之城”的美称;也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素有“百岛之市”之称;先后荣获“双拥模范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
二、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条件良好、设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功能室。学校专业直接对接珠海高端产业,工科专业比例超过50%。考生可登录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hcpt.edu.ex2.https.443.g0.ipv6.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的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需全日制。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取得。国(境)外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说明: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招聘资格条件、岗位及薪酬待遇等
(一)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博士学历学位,考生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须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级学科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我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报到入职后按聘用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五、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和成绩、各类通知和公示等招聘信息均将在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zhcpt.edu.ex2.https.443.g0.ipv6.zhuhai.gov.cn/)发布。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下列材料至招聘邮箱:
(1)可编辑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人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2)可编辑电子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4)。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及前面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发明专利、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高水平论文、相关作品参加重要展览、主持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扫描件。
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A01岗位(专任教师一)
招聘邮箱:zhcptzhaopin@163.com。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7:00时。
3.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可报多个岗位,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通知等事项,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为准,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面试题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拟聘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或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主动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56-725303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被聘用者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本人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长报到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
(六)按照珠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聘2023年度珠海市干部队伍储备人才的公告》在网上报名系统成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如符合本公告招聘资格条件的,可直接进入考试环节。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