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简章
为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编外幼儿教师。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制定《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金沙县户籍(截至2023年7月10日户籍在贵州省金沙县或身份证号前6位为“522424”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至2023年7月10日,已经签订金沙县编外幼儿教师合同的在岗人员。
(三)截至2023年7月1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的人员。
(九)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3年6月27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金沙县第二小学旁办公楼三楼)。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考生自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取。
(七)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各岗位经笔试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4.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截至202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九、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金沙县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予以递补。
(三)在招聘过程中,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成立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xls
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