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的通知》(市人社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晋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直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晋中市经纬中学校建于1957年,是晋中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现有教学班51个,在校学生2500余人。学校坚持“文经武纬、德源智流”的办学思想,率先在全省开展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办学改革试点,开设足球、人工智能、机器人、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俄语、日语等小语种课程,拓宽学生培养路径,促进学生多样化发展,学校的女子足球在国家、省、市比赛中屡获殊荣,成为该校走向全国的一张靓丽名片。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校园足球示范校、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示范高中学校、山西省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山西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晋中市课堂教学改革先进学校等。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建于1984年,是晋中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晋中职教港,现有教学班70个,在校学生3400余人,设有五大系15个专业。学校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强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真正为学生搭建成才的立交桥,先后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数字校园建设第一批试点学校、山西省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建于2012年,是晋中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75个,在校生4200余人。学校围绕“为学生的一生储备幸福”的办学理念,扎实构建“幸福教育”文化体系,积极推行“五环五学”深度课堂教学模式,大胆创设“博雅情趣”生本课程,师生在幸福的氛围中快乐成长。全国名校长工作室落户学校,学校教育实践专著《做幸福的教育》出版发行,《基于幸福教育理念下“博雅情趣”课程的构建与实施》课题荣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学校先后荣获晋中市文明单位、晋中市标杆学校党组织、山西省平安校园、山西省文明校园、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学校、全国中小学足球基地校等荣誉称号60余项。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截至公告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以上服务(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共2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上传前可使用画图软件或报名系统中自带的图片处理软件等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照片不符合参数要求或未上传照片,将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单位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7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7日17:00至7月8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每科50元,共两科,每人应缴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根据专业紧缺需要,专技5和专技6不限开考比例。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3年7月10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2023年7月11至7月12日到晋中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现场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共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每科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理论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进入晋中市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教育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毕业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经验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涉及研究方向的,应提供在学期间成绩单及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关毕业论文等。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多递补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等方面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及课堂讲解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中市教育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晋中市人才补贴政策。聘用人员要安心教育事业,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晋中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354-3806622
监督电话:0354-380666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3.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