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满足县一中教师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东光县第一中学招聘11个学科20名教师。具体学科条件要求见附件:《东光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未就业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4.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会计(兼职)岗位除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外,还需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会计专业。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6.“985”高校本科毕业生、“211”高校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为一本以上院校)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东光县正式在职教师及特岗教师不允许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8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要登陆学校官网:(http://www.hbdgyz.com/或者搜索“东光县第一中学”即可)进入首页“招聘招生”入口报名;并将个人电子简历(word格式)、下面相关材料拍照打包,发邮箱:hbsdgyz@126.com。邮件名称格式:学科+姓名+电话+学历。
(1)往届考生应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正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证(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网个人信息查询结果等相关证件的清晰照片。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个人信息查询结果等相关证件的清晰照片。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与东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同步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1.东光县第一中学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东光县第一中学电话通知。
2.审核合格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后完成报名环节。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学校官网,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2.笔试
(1)条件为“985”高校本科毕业生、“211”高校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为一本以上院校),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优先录用。)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教师职业综合素质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东光县第一中学
3.面试
(1)证件审核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最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可暂不提供,但2023年9月1日上岗前必提供以上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审核地点:东光县第一中学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东光县第一中学
面试内容: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各学科均为河北省现行高中教材必修1,试讲题目现场随机抽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方式
面试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师范类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确定。
“985”高校本科毕业生、“211”高校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为一本以上院校),只记面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东光县第一中学网站公布。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复审环节。资格考察复审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生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第一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见习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与在编教师相同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姜老师15230769881、孙老师18132999207
附件: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