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溪市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市幼儿教师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府办字[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幼儿教师教学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幼儿教师招聘工作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形式及原则
以劳务派遣形式统一组织招聘幼儿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城区公办幼儿园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幼儿园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4.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历。
四、实施程序
(一)公告、报名
1.公告:将本方案于2023年7月下旬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
2.报名时间:8月9日9:00-17:00;
3.报名地点:贵溪市教体局七楼大会议室;
4.报名材料:①贵溪市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与报名表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由贵溪市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专班组织专门人员在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方式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选聘(与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农村教师进城笔试同时进行)。
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选聘人数时,参考人员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2分(含72分)。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范围:专业知识60分,案例分析、教学设计60分,卷面总分120分。
(四)考试成绩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成绩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有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的,取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合计得分高者,若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合计得分仍相同,取教学设计得分高者,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行选岗定岗。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中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按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六)考核
贵溪市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入闱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同时复审其资格条件。凡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以上处罚、不符合录取资格以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七)纪律及其他
成立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溪市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和协调此次幼儿教师招聘工作。
幼儿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始终,参加招聘的幼儿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录用
劳务派遣公司将拟聘人选相关材料、审批表送市教体局相关部门审批。所有审批程序结束后,应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署派遣协议,之后办理入职手续。
六、保障双方权益
1.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幼儿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原则上每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教体局、用人单位、本人、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同意后,方可重新办理续聘手续。
2.以劳务派遣应聘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构成和发放标准,原则上要求差异化发放,做到奖勤罚懒,但每人每月的发放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核定标准,如有超出,则超出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市教体局负责按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所需金额将资金拨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含基本工资、“五险”、绩效工资、劳务派遣管理费、各种津贴奖金等等),劳务派遣公司再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金额发放给当事人。
3.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4.工作期间违反幼儿园园规园纪,不服从管理,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体局:0701—3325468;
市人社局:0701—3316613。
八、本方案由贵溪市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照贵溪市教体局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管理规定(试行)。
贵溪市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专班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