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为进一步满足市直幼儿园办学的需求,肇庆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和肇庆市商业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肇庆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和肇庆市商业幼儿园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设置岗位4个,拟招聘23人。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包括:
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③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人员)。
具体岗位条件查看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8月3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10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46.213.198: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填报个人资料并可下载)、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各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上材料入围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
4.其他要求
(1)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需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办理聘用公示前取得并填写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提供)。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通过短信或手机等方式通知笔试等事宜。
通过笔试环节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复审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学科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将在“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61.146.213.198:8081)公布,各位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系统查询(如有变动将及时通过短信或手机通知)并在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评考生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
(3)成绩公布: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考试。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及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笔试、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同意后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三)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四)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注意事项,留意有关招聘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相关证件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肇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咨询电话:
肇庆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0758-2233987,王老师(13822617220)、禤老师(13536972188);
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0758-2288977,余老师(18922627831);
肇庆市商业幼儿园:0758-2233647,林老师(13822638666)。
监督电话:0758-2829904(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