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2023年定向招聘教师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符合条件的人事代理教师定向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3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2015年至2022年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目前仍在昌黎县各学校人事代理岗位上任教,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教育系统人事代理教师。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5日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原则上报考岗位需与现任教学段学科一致,且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如现工作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不匹配,可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对应的学段学科岗位。
7.招聘岗位采取“打捆组团”方式,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同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8.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经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计算方法及加分分值为从2023年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经统一招聘后的工作时间)每达到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昌黎县2023年定向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10.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11.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3年12月5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5日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lx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加分情况、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也将在此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627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至12月12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00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入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认真核对报考场次,在“报名入口处”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身份证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
2.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3.选择报考的单位及岗位,按照规范填写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4.以上步骤完成后阅览报名表,若遇需要修改的,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预览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将不能再修改。
6.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起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更改。
(三)笔试
1.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与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同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标准于笔试成绩发布前提前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同时发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和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组同一场次面试,因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时,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单打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网站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3.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出现综合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较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共同实施。通过审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打捆组团”方式招聘的岗位,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同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如综合考试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对假冒、伪造证件和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出现问题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三)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
(四)拟聘人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35-202289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35-2608801(县纪委监委)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