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经砀山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专业、理性、务实、担当的干部队伍建设导向,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县教育优质发展相匹配的干部队伍,为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选拔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后备干部选拔岗位数
公开选拔中小学和幼儿园后备干部共计90名,共设10个岗位。
中小学8个岗位:党员50名,共设5个岗位(岗位1至岗位5);非党员30名,共设3个岗位(岗位6至岗位8)。
幼儿园2个岗位:党员6名,设1个岗位(岗位9);非党员4名,设1个岗位(岗位10)。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学生(幼儿)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后备干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幼儿园后备干部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任职资格;
2.中小学后备干部具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幼儿园后备干部具有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小学后备干部具有3年以上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自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计算),幼儿园后备干部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自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计算);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资格条件关于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2月5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4.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行为的;
5.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其他原因不宜选拔的。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凡符合后备干部选拔条件的个人,填报相关表格,并附个人有关证件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2.如实、准确填写《砀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报名表》(附件1)和《砀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报名统计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3.若因内容填写不实或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7日。由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公开竞聘人选。
(五)公开选拔: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公开选拔分为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满分120分)
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上比例应不低于1:2,5人以下比例应不低于1:3。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6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组织考察
对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合格的候选人,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形式主要有公示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组织决定:考察合格后,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后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县教育系统后备干部人才库。
六、培养管理
(一)培养采取挂职锻炼的方式,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局机关、县内优质学校、县外名校挂职锻炼,全程参与试岗锻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校外挂职锻炼经历将作为后备干部正式任用的前置条件。建立县域内名优校长“一对一”指导制度,结合后备干部性格能力特长,开展有针对性的研修学习。
(二)管理和使用
1.进一步完善我县教育系统后备干部人才库,如实记载和反映其在遴选、培训、实践锻炼等过程中的表现、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每年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
2.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予以任用。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调整出后备干部库:违纪违法的;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培训或挂职锻炼不合格的;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于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担任后备干部满3年没有进一步使用的;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
七、纪律和监督
(一)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砀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在公开选拔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伪造学历、学位、职称、培训、奖励等证书;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诽谤、诬告其他候选人;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选拔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命题、制卷、保密等环节,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在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违背原则,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8021227
监督电话:8022108
附件:
1.《砀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报名表》;
2.《砀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报名统计表》;
3.《2023年砀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岗位表》。
中共砀山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砀山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