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符合“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周转池编制人才标准”(见附件2);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考者登录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官网“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00至2024年1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在2024年1月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1月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8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9:0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17日至19日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官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海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需要可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考察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或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试讲、答辩等均成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测试时间和方案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和安徽省审计厅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3665504
监督电话:0551-64562286、63617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