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德清县面向小学储备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德清县储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德教〔2020〕14号)、《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储备教师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德教人〔2021〕6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年在岗小学储备教师招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15名、小学数学7名。
二、报考对象
经2023年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且与局下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储备教师。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2日前向各聘用学校报名。
四、招聘程序
1.学校推荐
各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推荐方案。结合学校考核,对储备教师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态度及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评价,做好考核推荐工作。同意推荐报考名单在校内公示。
学校于4月1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交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庞华忠。
2.教育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20日7:30前凭身份证到浙江开放大学德清学院A楼三楼报到。迟到15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请自带水杯。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微型课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总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总成绩相同,以微型课成绩排位高的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8月由推荐学校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8367916。
附件:2024年德清县面向小学储备教师招聘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德清县面向小学储备教师招聘公告及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