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4月面向市内公开选拔区属高中(含职校)副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福田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市内公开选拔区属高中(含职校)副校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面向市内公开选拔区属高中副校长4名、区属职校副校长1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求真务实;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教育情怀,实绩突出;
6.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及以下,高中学段在聘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3年及以上,并具有1年及以上学校管理(含中层、科组长、年级长)工作经历且在任;
2.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5年及以上,并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且中层正职在任;
3.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5年及以上,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4.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5年及以上,且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基本功大赛、教育成果奖和班主任大赛等获奖,并具有1年及以上学校管理(含中层、科组长、年级长)工作经历且在任。
5.公办学校高中学段副校长在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5月8日。
2.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复印件);
(3)教师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6)业绩、获奖(限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奖项)等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履职及业绩报告(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
(8)知情同意书。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拔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等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符合人员进入考核。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个人材料评审、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综合面谈。
1.个人材料评审
主要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学习经历、工作业绩、获奖荣誉等材料综合评审,依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按1:5确定入围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报名人员可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
2.无领导小组讨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核人选的专业背景、个人能力、岗位匹配等,根据现场表现评分。
3.综合面谈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谈情况,对考核人选的面谈情况综合评分。
4.最终成绩确定
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按材料评审20%、无领导小组讨论70%、综合面谈10%的权重计算最终考核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考核情况,在最终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安排。考核成绩相同的,依综合面谈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本次相应选拔岗位。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匹配情况进行考察。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它事宜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并按要求参加相关选拔程序;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相关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五)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szftedu.cn/
(六)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区教育局:https://www.szftedu.cn/
(七)咨询电话:(0755)8291833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4月面向市内公开选拔区属高中(含职校)副校长岗位表.xls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