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如有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13: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新晖校区(高新区杨木碶路518号)。
三、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现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如具有事业身份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须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里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四、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xls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