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资格复审、面试事项公告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过5月6日上午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准考证号为:20210100103、20210100225、20210100119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现将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8:30。
面试科目:小学数学
全体应试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8:30前到达考前等候室抽签。8:45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前等候室,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新晖校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杨木碶路518号)。
三、面试内容
1.采用试讲形式,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时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及健康申报表进入考前等候室,要关闭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前等候室。
2.面试前,考生集中在考前等候室,按学科岗位抽签确定顺序号。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准备室中的教材不能带走或涂改。
4.面试结束后,每位考生将教材和备课纸交给评委,不能跟未面试人员接触。
5.考生在面试时,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自己身份。
6.考生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喧哗。
7.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21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