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岗位招聘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世纪学府,坐落于具有25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太原。其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为中国创办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堂之一。1997年,跻身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开启了改革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等9个门类,设有26个专业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筹)。现有明向、迎西、虎峪、柏林等四个校区,学校在校学生43161名、国际学生399名、教职工3999名。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8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1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7名。
汾水之滨,煌煌学堂。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谋求人类福祉为己任,坚定不移朝着建设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一流大学目标奋勇前行。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岗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具体地点于报名前两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官网信息)
4.报名流程
(1)招聘系统内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①应聘人员填写个人信息:http://renshi.tyut.edu.cn/(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网络服务大厅-进入“硕士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岗位,如实填写简历,并按照招聘流程提交申请。
②“太原理工大学硕士招聘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时间为2023年8月5日8:00至8月7日17:00。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否则系统视为无效数据,将自动清除。
③请应聘人员尽早在招聘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上传材料失败。
(2)报名提交材料:
①《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
④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三)考试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专业测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专业测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专业测试以评委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2.面试
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岗位协议》,基本服务期为6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太原理工大学纪委机关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高老师、闫老师
咨询电话:0351-6014084;0351-3176169(8月24日之后)
邮箱:renshiketyut@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39,山西省教育厅0351-3046863,太原理工大学监察室0351-31760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等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应聘人员未能及时获取信息从而未能及时参加相应环节,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岗位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太原理工大学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