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始建于1947年的天津一中,是一所朴实敬德、人才辈出的全国知名学府,全国首批示范性高中、市教委直属重点完全中学。拥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学员、天津市学科领航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近百人。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每一个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创设优质环境,使之逐步形成可持续成功与恒久幸福人生的重要品质”为办学理念,以“远大的理想、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出色的能力、服务的精神”为培养目标,以“礼貌、诚实、感恩、爱心、责任、自尊、自强、乐群、善学、尚新”为育人内容,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前列。我们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创设优质的环境,为人才持续成功和恒久幸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岗位为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各2人,体育、德育、思政教师各1人,图书管理1人,财务人员1人。详见《2024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计划》(附件一)。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6、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报名年龄计算: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和工作能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明材料及相应学位证书;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除2024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4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计划》(附件一)。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3月11日-3月20日)
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2024年3月15日16:00-3月21日9: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报名。其中教育经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通过网上进行审核(2024年3月15日16:00-3月21日12:00)。
网上缴费(2024年3月15日16:00-3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会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2日15:00起至开考前)。
(三)考试与资格面审
1、笔试:(2024年3月24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教师岗位(除体育教师岗和德育教师岗)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财务人员岗、图书管理岗和德育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体育教师岗位测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体育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在资格复审前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④2024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的应提供相关测试的成绩单,或有关高校出具的属于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师范专业范围的证明;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等;
⑧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3月15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⑨个人简历;以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我校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序。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安排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公布。
教师岗位(除德育教师岗)面试包括两部分: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财务人员岗、图书管理岗和德育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点。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综合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因此出现拟聘岗位空缺,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126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录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第一中学
2024年3月11日